Previous Work
TTP Watermarking Protocol
TTP
Watermarking Protocol
Owner-Customer Watermarking Protocol
What Kind of Protocol will Work Better?
Dispute Resolution Protocol
Linear Watermarking Techniques
Privacy Homomorphism
Buyer-Seller Watermarking Protocol
Unbinding Problem
我們現在看的是98年及2001年發表的Paper,首先是這篇98年Paper的結論。Owner和Buyer之前存
在一位可信賴的第三者(TTP),而浮水印的產生和驗證皆由這個第三者來負責。倘若Owner要賣圖片
給Buyer,圖片須由這個第三者加入浮水印之後再賣出,同時所有的記錄皆在第三者那邊。
但這還是有「Customer’s
Right Problem」存在。此外這個架構有不少缺點。首先所有事情皆由
TTP來處理,工作量很大;再來就是TTP會握有原始的資料,這不太好,因為這就好比我們在賣程式給
別人時,我們不會賣Source Code而是賣Object
Code道理是一樣的,我們難保將來TTP不會把原始資料拿
去做非法用途;第三個缺點就是TTP的Database要很大,因為所有的Transaction
Log他都要記錄下來,而
一個TTP可能處理兩到三家的公司,因此什麼數位內容加上了哪些浮水印又賣到了哪間公司,這些資料
必須全部記錄下來;此外一些Centralized Scheme裡的缺點有可能會發生,像是Single
Point、Value…等
等。因此這個98年的Paper並不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