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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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教授、各位同學大家好,很高興又再度來到這裡演講。過去一二十年以來,台灣的經濟是靠電
子業,也就是所謂的PC產業以及IC產業而興起。這陣子大家也常聽到政府提出的「兩兆雙星」,兩兆
大家都知道,雙星可能很多人就不太瞭解,當中有一個議題就是跟我今天所要講的有關,叫做「數位內
容」。以前一些利用analog的資訊或創作有其著作財產權,那要如何創造出其產值呢?以唱片公司為
例,以前唱片公司認為網路很方便,就在網路上販賣唱片音樂等等,但是後來相當失敗,原因在於盜版
實在太過嚴重。
MIT在2001年曾經評估,未來十年十大明星產業當中,當中有一項叫做「Digital
Write and
Management」,乍聽之下很難想像為何這個會成為一個明星產業呢?你們可以想想看,比方說最近
Apple電腦出了一項產品叫做「iPod」,這個產品就是把Digital
Right and Management的機制應用在這個
機器上,然後Apple公司又去說服content
provider把mp3等數位資料放到他們的網站上,這麼一來就不會
被不法人士盜用,因為你若用一台iPod把mp3下載回來,你沒有辦法把mp3轉移到另外一台iPod上。所以
唱片公司才願意把音樂放出來。因此數位內容究竟要怎麼保護,這是一個很有商機、亦是一個相當有挑
戰性的課題。
我們今天的主題是「An
Efficient and Anonymous Buyer-Seller Copyright Protection Scheme for
On-line Content Distribution」,主要是利用浮水印的技術來保護數位內容不被盜用。這題目有個值得
注意的Key Word--「Content
Distribution」,content可以是mp3音樂或是其他數位內容,那我們今天
的演講content都是以圖像為例,而且都是以on-line為前提(因為有很多數位內容可以不必透過網路來傳
播)。此外還有一個重點是「anonymous」,因為匿名有助於增加使用者的消費行為,倘若每一筆消費
都需要記名,那麼可能某些使用者在買某些東西會有所顧慮。解釋完今天的主題,我們來看看今天所要
講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