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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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教授、各位同學大家好,很高興又再度來到這裡演講。過去一二十年以來,台灣的經濟是靠電

子業,也就是所謂的
PC產業以及IC產業而興起。這陣子大家也常聽到政府提出的「兩兆雙星」,兩兆

大家都知道,雙星可能很多人就不太瞭解,當中有一個議題就是跟我今天所要講的有關,叫做「數位內

容」。以前一些利用
analog
的資訊或創作有其著作財產權,那要如何創造出其產值呢?以唱片公司為

例,以前唱片公司認為網路很方便,就在網路上販賣唱片音樂等等,但是後來相當失敗,原因在於盜版

實在太過嚴重。


            MIT
2001年曾經評估,未來十年十大明星產業當中,當中有一項叫做「Digital Write and

Management
」,乍聽之下很難想像為何這個會成為一個明星產業呢?你們可以想想看,比方說最近

Apple
電腦出了一項產品叫做「iPod」,這個產品就是把Digital Right and Management的機制應用在這個

機器上,然後
Apple公司又去說服content providermp3等數位資料放到他們的網站上,這麼一來就不會

被不法人士盜用,因為你若用一台
iPodmp3下載回來,你沒有辦法把mp3轉移到另外一台iPod
上。所以

唱片公司才願意把音樂放出來。因此數位內容究竟要怎麼保護,這是一個很有商機、亦是一個相當有挑

戰性的課題。


            我們今天的主題是「
An Efficient and Anonymous Buyer-Seller Copyright Protection Scheme for

On-line Content Distribution
」,主要是利用浮水印的技術來保護數位內容不被盜用。這題目有個值得

注意的
Key Word--「Content Distribution」,content可以是mp3音樂或是其他數位內容,那我們今天

的演講
content都是以圖像為例,而且都是以on-line為前提(因為有很多數位內容可以不必透過網路來傳

播)。此外還有一個重點是「
anonymous
」,因為匿名有助於增加使用者的消費行為,倘若每一筆消費

都需要記名,那麼可能某些使用者在買某些東西會有所顧慮。解釋完今天的主題,我們來看看今天所要

講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