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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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23(Packet-based multimedia communications
systems)是1996年由ITU-T制定,
它並非只是一個單一的協定,它是由通訊信號、影音壓縮規範及控制協定的組合。
它包括語音壓縮格式(G.711、G.729、G.723.1)、影像壓縮格式(H.261、H.263)、
呼叫信號(H.225)、控制信號(H.245)、註冊與認證
(RAS:Registeration,Admission,Status)等。其架構由4個元件所組成,
包括終端設備(Terminal)、閘道器(Gateway)、閘道管理員(Gatekeeper)、
多點控制單元(MCU:Multipoint Control
Unit),可作點對點及點對多點的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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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23初期是定義在分封網路上終端機之間資料壓縮與解壓縮的標準,
通話的程序及媒體傳輸等協定。H.323提供終端設備協商的機制,
讓不同能力的設備仍可以最低之共同能力(如:語音)通訊。
H.323亦可應用在點對點及點對多點的多媒體會議通訊。
隨著VoIP技術之不斷地發展,H.3232的標準相繼被應用在VoIP通訊技術上,
因此新的需求持續增加,促使H.323不斷地進行改版以符合市場之需求。
目前最新的版本為2003年七月的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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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於1996年11月發行H.323第一版,原本定義區域網路的環境下,
進行多媒體會議。後因許多公司將之擴大應用在廣域網路、
私有VoIP網路及網際網路上。有鑑於此,
ITU體認到H.323非是侷限應用於區域網路上的協定,
於是在1998年2月發行第二版時,將名稱改為
『Packet-based multimedia communications systems』。
同時增加了安全性及增加服務等功能。
為了能和PSTN有更好的整合及改善規模擴充之能力,
於1999年9月發行第三版,並增加H.323 Annex D(09/98)、
H.323 Annex E(05/99)、及H.323 Annex F(05/99)定義即時傳真、
多重呼叫信號傳輸的骨架、簡化端點型態,使營造商更有意願使用H.323協定。
ITU-T為了加強H.323的規模擴充能力,於2000年11月發行第四版本增加
Annex G(02/00)、Annex J、Annex K、Annex M1、Annex M2(11/00)
、Annex L(03/01),
讓H.323更適合與PSTN整合。於2003年7月發行第五版本增加Annex
M3(07/01)、
Annex P(01/03) 、Annex Q(07/01) 、Annex R(07/01) 、 及Annex
O(07/03),
使H.323在VoIP網路應用上,更有多樣化的服務。往後更會因新的要求增加,
促使H.323不斷地進行改版以符合市場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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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CP/H.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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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CP是IETF於1999年10月所制訂完成,文件編號為RFC 2705,
但未成為IETF的標準,只是一個參考文件。2003年1月此文件由RFC
3435所取代,
仍是一個參考文件。2003年12月以RFC 3660及RFC 3661更正部分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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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CP主要是應用在分解式(Decomposed)閘道器架構中,
提供媒體閘道控制器(Media Gateway
Controller,MGC)用來控制媒體閘道器的協定。
在此架構中,MGC是負責呼叫處理的核心單元,SG(Signal
Gateway)是介接SS7網路之單元,
MG(Media Gateway)則是媒體處理的單元。
目前主要的閘道控管協定除了MGCP外還有H.248(亦稱MEGACO;Media
Gateway Control)。
而H.248則是根據MGCP應用上的一些限制加以改進,並採納MDCP的優點制定而成的。
因此,H.248在增添服務及多媒體會議的應用上較MGCP靈活,但也增加實作上的複雜度。
H.248是ITU-T及IETF共同制定的文件。H.248在ITU-T發表,2002年5月已改為H.248.1。
MEGACO在IETF先以RFC 3015發表,2003年6月以RFC 3525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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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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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是IETF MMUSIC工作小組為internet
conferencing與telephony所發展,
屬於應用層的信號控制規約,主要規範多媒體交談的建立、
進行與結束所使用的信令方式與訊息傳輸規格的協商機制。
在1999年3月由IETF訂定標準文件為RFC 2543,
2002年6月由RFC3261標準文件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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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的架構元件包括User Agent、Proxy server、Redirect
server、Location server、
Registeration server與閘道器等。
凡可執行呼叫建立,接收訊息及結束通話等設備,
則為User Agent。Proxy Server為User Agent
與其他伺服器之間的仲介者,
負責部分訊息的轉換或特定的服務,使User
Agent的服務要求能順利完成。
Location Server負責提供通訊組群(Called Party)的位址給Proxy
server或
Redirect Server。Redirect
Server將一個位址映射成另一種形式的位址,
再將此位址回傳給Client端。Registeration
server負責處理註冊與認證的事務。
閘道器負責協定轉譯的工作,使處於不同的網路環境的終端設備得以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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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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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P是目前大多數Video Streaming 軟體所使用的通訊協定。
它是由IETF的AVT Working Group所發展的,
其作法是為每個送出的
UDP封包貼上時間(Timing)和序號(Sequencing)的標籤,
收方主機有一緩衝區存在,當UDP封包接收之後,都先存入緩衝區內,
根據所貼上的時序標籤,將封包重新排列組合,再送給應用程式。
如此封包就能依序的被播放,而不必擔心網路延遲的問題了。
在1999年1月由IETF訂定標準文件為RFC 1889及1890,
2003年7月由RFC3550及3551標準文件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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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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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T是IETF於2002年9月所制訂完成,文件編號為RFC3372,
但未成為IETF的標準,只是一個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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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T提供PSTN與SIP網路介接上各種應用的架構及應用上的需求與機制。
它是一組將既有PSTN的信號整合於SIP信息中的協定。
SIP-T為SIP與ISUP之間的互通提供了兩種方法:封裝及映射,
當PSTN與SIP介接時,SIP-T封裝ISUP於SIP訊息內,將ISUP訊息映射至SIP標頭,
使用INFO訊息來傳送通話中的信號,使ISUP信號能在SIP網路上得到適當的路由,
而不會被SIP網路所拋棄。藉由SIP-T
PSTN用戶即可經SIP網路與其他用戶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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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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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I協定包括ITU-T所定的Q.Sup45(2003年9月即TRQ.2815)及
Q.1912.5(2004年3月)兩個標準。TRQ.2815定義了SIP與BICC/ISUP
互通時的技術需求,包括閘道器類型、介接單元(Interworking Unit)
所應支援的協定能力配置集與閘道器的安全模型等。Q.1912.5則定義
SIP與BICC/ISUP在介接單元的信號介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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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I重用了許多IETF的標準和草案,內容不僅涵蓋了基本呼叫的互通,
還包括了BICC/ISUP補充業務的互通。在軟體交換機之間的互通協定方面,
目前固網中採用較多的 是SIP-T,因SIP-I的定義較SIP-T嚴謹,
未來的發展方向應是SI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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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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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CC協定是由ISUP演進而來,由ITU-T SG11於2000年6月所定的
Q.1901標準。此協定之呼叫控制信號與底下之載送(bearer)網路之
載送控制協定無關,而採用的STC(Signaling Transport
Converter)協定則是
置於BICC與下層網路協定間之介接媒介,它只能應用在軟體交換設備之間。
BICC主要功能為當分封式網路介接PSTN網路時,作為分封節點(Serving
node)
間或MGC間之呼叫信號控制協定。
目前BICC協定現由CS2(Capability Set 2)向CS3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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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1支持呼叫控制信號在MTP SS7、ATM網路上的承載,
CS2增加了在IP網路上的承載,CS3則專注MPLS、
IP QoS等承載應用品質以及與SIP的互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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