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對低階行動通訊業務的開放有兩派意見:服務業者建議馬上開放,製造業
者則希望延後開放。DECT及PACS研發的業者希望延後開放,等到技術準備充分
時再開放,就有機會進入國內市場建立技術,進而外銷到國外賺錢,這樣對台灣的
經濟會有幫助。但這樣會犧牲到全體國民的權益。如果延後開放來扶植國內廠商,
但業者只能賺國內的錢,而沒有能力到國外賺錢的話,那就不值得延後開放了。另
外一派服務業者的論點是,這是對全國人民都有利的東西,不應該為了製造業者的
期望而延後開放,讓全體國民的權益受損。拿汽車產業的例子來看,我們保護了四、
五十年,還是扶植不起來,犧牲數十年消費者的權益來照顧一小群人的利益,這是
不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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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保護製造業者並不一定對國家有利,除非它能為台灣創造很大的商機,
最後大家都得到好處,這樣犧牲大家的利益來獲得另外一個更大的利益,是值得支
持的。業者如果要求要開放,他必需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否則站在消費
者的立場,為什麼要犧牲全體消費者的利益來讓某些人賺錢?
從這個立足點來討論看台灣有什麼產業能力?製造業者不能說希望能夠做手
機,希望能夠做基地台,希望能夠做系統,所以請給二十年或三十年時間來準備,
這是不可能的,我也不相信台灣可以作到那個地步。台灣真正能做的只是手機,而
且是組裝手機,裡面的RFIC台灣目前還沒有能力製造,唯一可能是由外國進口RFIC
組裝。我們必須檢討我們的製造能力,如果自製率很高,當然值得扶植。台灣若可
將手機賣到全世界去,對台灣當然也有貢獻。
其次來檢討做基地台的能力。低功率行動電話基地台技術層次比較低,不像高
功率行動電話�堶情A有比較高級的無線電技術,台灣可能比較弱。台灣可能有能力
可以自己做低功率基地台,但問題是基地台的佈建,須要很多無線電的人才,比方
說什麼地方要有基地台,佈建要多密,那個地方如果收不到,我要如何調整使它的
覆蓋比較平均,這種專業人才台灣一定不夠。今天我如果是一個在外國的服務業者,
我敢不敢在獲得執照時採用台灣的基地台系統全面去做?答案是可能性不大,我很
可能只敢用國際知名的系統,台灣的廠商很可能沒有機會做系統,這是我個人的判
斷。因為做全面基地台佈建的技術要用到的無線電人才很多,台灣無線電的人才缺
很多,要在五年內或十年內培養出來也不可能,無論是國外或國內拿到業務執照的
人敢不敢冒險把幾十億的資金押在台灣的系統產品上面?所以我的判斷是在基地台
系統上,台灣也沒有機會打入國際市場。兩年、三年後,還是沒人敢用台灣的產品。
但敢用手機,因為手機不好可以再換一支,損失不大,而且技術層次不高,台灣做
PC 及IC組件的技術是一流的,但做系統的產業技術就沒有了。例如電腦伺服器
產業就做不起來,我們工研院可把伺服器產品做的很好,但找不到敢投入大量生產
的廠商,因為伺服器後面的技術支援人力不足。即使台灣可以做到,但人家也不敢
用,人家寧可花多一點錢買一個信得過的廠商的產品,比較保險。基於這種心理,
任何業者都不太敢用台灣本土製造的大系統。國內產業界做元件沒問題,但做系統
在短期間內成功的機會不大。
為了培養台灣做手機的能力而延後一段時間開放,我個人支持,但延後時間不
能太長。但如果要求延後到有能力做基地台,那不須要,因為沒有機會,有機會的
地方是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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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和IMT-2000有衝突就要避開,某些國家在規劃頻譜時因不知道IMT-
2000要規劃在這裡,所以就先使用某些頻率,等到IMT-2000出來後相互衝突,那
是無法事先預料的,情有可原。今天我們在規劃頻譜時,如果知道相衝在一起而不
去避免,那是自找麻煩。前一陣子IMT-2000好像已經有初步的共識,將來修定輻
度一定不會太大,而且是勢在必行,不可能因為某國頻率衝突不願意做而停止不做。
我的預測是初步規劃給IMT-2000的頻譜被接受的機率很高,我們若去衝突是
自己找麻煩,頻譜衝突以後就不好清理了,所以我們有機會避開為什麼不避開?我
的建議是最好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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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技術觀點來看,因為低階的有交遞(hand-off)的能力,所以比較像行動電
話。而且它用到頻率資源,全國性廣範圍的頻率資源,所以應該算是行動電話。
大家會關心將它歸類為固網或行動電話的原因是為了普及服務基金的考慮,現
在國際電話及長途電話定價非常貴,利潤很高,然後將超額利潤用來補貼市內電話,
所以市內電話很便宜,這兩者之間的價錢就差很遠。如果今天低階被定義為固網的
延伸的話就有資格接受補貼,如果是被定位為行動電話則要去補貼市話,這費率就
相差很多了。低階的經營者會希望它是被定位為固網,如此價錢比行動電話便宜很
多,比較好經營,現在的行動電話經營者相對的則會緊張,因為多了競爭者,因為
希望將他定位為行動電話,兩種業者之間的角力點就在這裡。
我們到底要如何定義?今天若定義為行動電話,業者會比較難生存,因為業者
要和行動電話去競爭,而且它價錢也高,因為要抽些錢出來補助固網。今天若將它
定義為固網的話,則太偏袒低階行動通訊業者,因為他可以低價經營,也會威脅到
現有的市內電話。今天若消費者可以用很低的價錢去打低階行動電話,為什麼要用
固網?這個決定將使某些人得利某些人倒霉,所以要非常慎重。
我個人是由普及戶基金的精神來看,要看是否要補貼低階行動電話的使用者。
暫時不管它能不能賺錢或有沒有競爭力,這是經營者的考慮,我們不需要考慮。我
們必須先定義什麼樣的人有資格來接受普及戶基金的補貼。現在大家都一致認為基
本的電話服務是全民的基本權利,所以國家有義務提供低廉合理的價錢讓每個人方
便用到電話。也許未來標準會提高,提高到國家有義務提供低廉合理的價錢讓每個
人方便用到行動電話,那時就有義務來補貼。我們必須衡量低階行動電話是不是國
民基本的權利。我個人的看法是目前時機未到,對這個低階行動電話來講,也是只
有中高層的消費者會用,一般人沒有行動電話時,基本生存不會受到限制。從這個
觀點來看,普及戶基金不該用來補助低階行動電話。因此,應定位成行動電話的一
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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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將低階定為行動電話,如何在定價上與高階行動電話在定價上做區隔?我
們先問低功率行動電話憑什麼會比較便宜?能便宜多少?第一個是手機便宜,因為
無線電技術比較簡單。基地台本身也便宜,但基地台密度較高,在數量上無法佔便
宜。在經營上,大哥大的經營與低階行動電話的經營沒有太大的差別,所以沒有佔
便宜的地方。唯一可以佔便宜地方是頻率的使用。
政府在訂開放政策時就應就使用之資源有多少來引導定價。比如說可以按頻率
使用的多少來抽頻率使用費,用多的抽多,用少的抽少。低階行動電話如果用的頻
寬小,頻率使用費應抽的少,就有便宜的空間了。業者應根據這個來設計一個能與
高階行動電話競爭的價格。業者怎麼樣來經營是業者的事情,可不可以賺錢是業者
自己的判斷了,政府沒有義務保證業者會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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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大哥大開放時規則沒事先訂好,例如合理的接續費,爭議問題的處置等,
因為沒時間將這些規則仔細訂出來,所以有爭議。這是需要時間慢慢的訂出來的。
現在固網的開放學到這一點了,所以先把所有的人找來商量,看要怎麼做比較公平,
再照這個方法去做。
值得注意的是執照的發放。根據行動電話開放的經驗,業者在招標時花錢請顧
問來寫計劃書,寫的天花亂墬,反正沒有承諾,先標到再說。拿到執照後不論是否
用心經營,也不論是否按承諾執行,股票立刻大漲,這是不公平的。競標者應有承
諾按計劃書來忠實執行,若違反承諾應受到懲罰。執照的審議需重視業者的承諾,
並且有適當機制來讓業者遵守他的承諾,如果沒有的話,審議就是白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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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審表看起來沒有什麼大問題,至於權重,應該要給,否則沒有辦法知道什麼
是重要什麼是不重要的。權重其實是政府要落實政策的著立點,可以用來引導業者
朝某方面去規劃。今天要看開放目的是什麼,根據這個目的來設計權重。若怕設權
重會有偏頗,可保留部份綜合評分,把比重提高加以彌補,這些都是可以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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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人建議分數要如何打要有明確標準,讓評分有依據。但評分標準之訂定要
花時間去設計,做不做得到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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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許可方式應與行動電話的方式一致,行動電話及低階的申請方式要避免衝
突。競標法不一定好,如果標金太貴,反正最後轉嫁到消費者手中,最後倒霉的還
是消費者。競標法在理想上雖有好處,但還是要好好設計一下方式。如要用純評審
的方式,也要和行動電話一致。在履約保證金上我沒有意見,但要注意與行動電話
放在一起看,免得發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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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頻率的使用上及效率這些都是比較重要的指標,執照張數有限制的原因是因
為資源有限,只能容許數張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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