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人恩典!何等甘甜

(247)


 

這首詩是約翰牛頓(John Newton 1725∼1807)在1775年寫的。

牛頓生於英國倫敦,在世的日子八十二年。父親是西班牙人,從事航海事業。母親為英國人,是一位愛主的姊妹;她深切盼望牛頓能受更多的教育,將來好事奉神,所以時常在主面前屈膝為他禱告。牛頓四歲的時候,便能識字,並會背誦一些經節和詩歌。可惜,母親因操勞成疾,死於肺病。然而主卻記念了她的禱告,三十年以後,得以應驗。

母親被主接去的那年,牛頓才七歲,求學不過兩年,十歲時,便隨著父親過著航海的生活,不久染上水手們的放蕩惡習,貪財狂傲,性情兇暴,吃喝嫖賭,無所不為。然而他還未完全將母親在主裡的教導遺忘,偶爾醒悟時,也感覺罪惡深重,便讀聖經,學習禁食。曾有一次,連著三個月素食,由此可見他心裡也渴慕認識神!可惜當時沒有人引導他,未幾,他又墮入了歧途。

一七四二年,他厭煩了水手生活,便在非洲販賣黑奴。後來鬧出亂子,反被拘禁在非洲作了奴隸之僕,過了幾年非人的生活,至為悲慘。

直到一七四八年春天,他終於得著釋放。在乘船返家,歸途的大海中,忽遇狂風大浪,正在千鈞一髮之際,他突然醒悟過來,向那位久所遺忘的神呼求。樂意施恩的主垂聽了他懇切的求告,拯救他免於死亡。那一天,他真正的遇見了神。

悔改蒙恩以後,他的生活、行為,都有極大的改變,幾次的禱告中,都被神那無比的愛深深抓住,以致願意獻上自己,終身作主耶穌的見證人,神也成全了他的心願;等到他放下職業事奉主時,年已三十九歲。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申命記十五章十五節)一直是牛頓一生最寶愛的經節。牛頓所寫的詩歌,不下數百首,每首都深深的摸著人的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