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資訊科學系必修課程成績優異獎勵辦法
110年4月22日第299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年5月13日第300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0年6月17日第301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0.09.16第306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1.02.17第308次系務會議通過
113.11.21第333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政治大學資訊科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提昇本系學士班學生之學習風氣,並鼓勵必修課程成績表現優良之學生,以促進敦品勵學之風氣,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經費來源為本系捐贈款及管理費。
第三條 本辦法獎勵課程以本系大學部必修科目為原則,課程列表如下,經系務會議認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必修課程:
計算機程式設計(一)、物件導向程式設計
資料結構、機率論、線性代數、離散數學、演算法、數位系統導論
作業系統、計算機結構與組織
第四條 本辦法核發對象為本系學士班學生(含雙、輔學生),不包括重修生、代訓生、休學生及交換生,得重複獲獎。
第五條 本獎學金審核委由本系行政暨學生事務組辦理。
第六條 本獎學金評審原則及核發人數如下:
- 由上述表列獎勵課程之授課教師依該班修課成績前5名為原則,推薦3名並予以排序後送至行政暨學生事務組審核。
- 每班給予獎學金2名、核撥金額每名 5,000元。
- 每班依該科修課成績前3名於次學期網頁公告成績優異名單。
第七條 本辦法獲得獎學金之同學須於次學年度該課程再度開課時,於期中或期末考試期間提供學弟妹至少2小時的專業學科諮詢。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