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從法規面與營運面看無線上網

運用無線電在行動語音通訊(行動電話)已經獲得相當的成功,不但獨佔行動 通訊的市場,在某些國家的行動通訊公司也因其吃到飽的定價策略之故 也侵蝕了部分長途電話的市場。但行動數據服務尚未獲得顯著的成功。 本文就法規面與經營面稍作探討。

由第一類電信業者提供的 GPRS 與 3G 行動數據服務(行動上網)在速度與價格上 仍然無法與ADSL 等固網的數據服務相比。雖然GPRS 等已經有吃到飽包月制的 計費方式,但因一般人行動上網的實際時數仍極為有限,速度也不高, 如用每封包的價格比較,GPRS/3G 與ADSL 相距仍然頗大。因此, 自Wi-Fi (IEEE802.11)出現以來,常有利用Wi-Fi 或WiMAX 建構公眾行動數據網路 之提議,但公眾的 Wi-Fi 網路迄今並未獲得商業化的成功已經是有目共睹之事, 而WiMAX雖也在政府的推動下如火如荼的推動,但其商業面之成功與否仍在未定之天。

3.1 免費Wi-Fi無線網路之消長

任何公司或個人可以很輕易的利用Wi-Fi基地台 (Access Point)連上固網 的數據服務網路(例如:ADSL)建構一個 Wi-Fi無線網路。 除了很多公司有架設Wi-Fi 無線網路之外,很多人家中也自行架設Wi-Fi 無線網路 供家中數部電腦同時上網 ,早期大部分的Wi-Fi無線網路都沒有設定密碼,免費 開放給他人上網,在 Wi-Fi 網路涵蓋範圍內的鄰居或路人只要能收到Wi-Fi 訊號的 都可以免費上網。但是近年來網路犯罪日益猖獗,尤其是在發生美國911 事件之後, 幾乎一夜之間大部分的Wi-Fi網路都上鎖,不再開放給陌生人免費上網, 以免惹禍上身。

3.2 商業性公眾Wi-Fi無線網路之成敗

所謂商業面之成功與否,其關鍵在於營收與成本,營收必須大於成本才算是 成功的商業經營。技術專業人員常犯的毛病即是 對營收之預期太過樂觀,而對成本之估計則不足。一般而言,Wi-Fi基地台 價格低廉而頻寬超大且不需無線電執照,比起需要執照的行動電話 那真是價廉物美。所以世界各地有許多的團隊投入經營公眾 Wi-Fi無線網路,但至今 鮮有成功之例,只有在各國際機場,咖啡店等地常見有公眾Wi-Fi 無線網路之使用。 究其原因不外營收遠低於成本而已。營收之多寡取決於使用者之多寡, 由於行動使用者在使用電腦上網遠比使用行動電話不方便,一般使用者在外 急需上網的需求遠低於行動電話,因此願意以每月數百元月租費取得使用權的使用者 寥寥無幾。另一方面,Wi-Fi 無線網路雖然運作於不需執照的無線電頻道,但因每部 基地台因功率受限而涵蓋範圍太小,以致需要太多基地台才能建造高涵蓋率的無線 數據網路。每部基地台雖然價格低廉,但數量眾多也會大幅提高總建置成本。如欲與 台灣的行動電話的涵蓋率相抗衡,非有數十萬部基地台不可,其建置與維運成本均與 行動電話網路相去不遠,其所需資金絕非小公司所能承擔,因此只能大幅限制 其涵蓋率,也因此影響到使用意願,影響營收,更影響到維運資金,形成惡性循環。

3.3 公眾Mesh無線網路

Wi-Fi 無線網路之建置成本中,除了Access Point 硬體設備之外,基地台與公共數據 網路的連接也是重大成本之一。除非是電信業者自建,否則一般的Wi-Fi無線網路 業者必須仰賴既有的上網機制,例如ADSL ,作為「上網鏈結」連上網路,每一部 無線基地台後面都需要一條上網鏈結,以ADSL為例每月以1000元計,數十萬個基地台 每月即需數億元上網費用。拋開其他維運費用不論,單論此項費用即需上百萬個使用者 才能達到損益平衡。而且ADSL的上行頻寬本就不高,Wi-Fi 的大頻寬變成英雄無用武之地, 因此這種「每一個基地台後面一條上網鏈結」的建置模式維運費用太高,不利Wi-Fi無線網路 的營運。為了降低Wi-Fi基地台對上網鏈結的需求,近年來網路專家提出Mesh 新網路模式, 各個Wi-Fi基地台之間利用Ad-Hoc 模式互相轉接,可以讓一群基地台共用一條上網鏈結, 因此可以降低上網鏈結的需求,大幅降低上網費用,提高公眾Wi-Fi無線網路的商業可行性。 雖然如此,其營收與成本之間是否能達損益平衡,仍然大有疑問。

3.4 雙網手機之成敗

我國政府在2004年左右在M-Taiwan 計畫下大力推動雙網計畫, 鼓勵國內生產行動電話手機的廠商加入Wi-Fi上網能力,期望雙網手機可以 利用「將」普遍存在的 Wi-Fi上網。我國廠商如能盡早投入 研發,將可在全球雙網手機市場搶佔先機,攫取大部分的市場。 可惜因為免費的 HotSpot 因安全問題大部分被鎖碼,而商業運轉 的公眾Wi-Fi網路也因不符成本效益而沒有大舉建設,以致雙網手機的 的無線上網功能變成「雞肋」,未能發揮預期效益。政府的雙網計畫 並未達到預期目標。

3.5 從營運面看公眾WiMAX網路之遠景

WiMAX被視為取代目前的Wi-Fi無線網路之替代技術,因為其傳輸 距離遠,AP佈建數目較少,可為固網解決最後一哩(Last Mile)問題, 可是從商業面看,仍然是霧裡看花,疑慮重重。

首先我們先澄清一項技術上的盲點。WiMAX 的支持者極力鼓吹WiMAX 的 傳輸範圍可達數十哩而且頻寬很高,因此可以取代Wi-Fi,成為公眾無線 上網的主要技術。這是很大的誤解。Wi-Fi技術雖然比較老,但是差距絕對 沒有如此大,Wi-Fi技術之傳輸距離之所以如此短,完全是因為其運作在 ISM頻段,其發射功率被電信法限制著,(如果有人任意在 ISM頻段發射大功率 訊號,那其涵蓋範圍內的其他使用者都會被干擾到,豈有此理。) WiMAX 如果運作在ISM頻道,那其功率也必須受到限制,其傳輸距離自然不會 比Wi-Fi 高多少。再者,ISM 頻道是共用頻道,WiMAX不能佔用全部頻寬排斥他人使用, 所以其頻寬也高不了多少,所以WiMAX 並不比Wi-Fi好多少。

如果WiMAX 是運作在需要執照的專屬頻道,那當然可以 提高功率,拉長傳輸距離,並提高頻寬。但這時候拿來與 Wi-Fi 相比較 也是不合理的。專屬頻道是需要頻率使用費的, 一張執照數億元標金是跑不掉的,加上基地台與網路的建置與維運,其成本以不下於 資金以百億計的行動電話業者了。難道 WiMAX 業者投資了這麼多的資金,其 目標僅在於區區數百萬或數千萬元年營業額的行動數據市場嗎? WiMAX 業者必須能 搶奪行動電話及固網的寬頻上網市場方有成功的機會。在固網及2G/3G的網路 不普遍的地區,WiMAX的技術優勢應可以讓WiMAX擊敗其他技術。 但是在固網及2G/3G的網路基地台已經普遍佈建完成的地區,WiMAX 將陷入苦戰。

3.6 WiMAX 營運商想要虎口奪食?難!

政府投入鉅資推動M-Taiwan 計畫,WiMAX是重點之一,也已發出數張執照給數家 營運商,希望藉由執照的發放,促使營運商大量建置WiMAX通訊網路, 除了讓國人能早日享受寬頻無線通訊之便利之外,更重要的算計其實是要讓國內 WiMAX設備製造商能從實際營運中獲得實際技術經驗俾能搶得先機, 從 Wi-Fi設備製造大國進一步成為WiMAX設備製造大國。無線寬頻通訊網路之建設 可以提升國家競爭力,但見效緩慢,反而是WiMAX 設備的出口可以帶來可觀的外匯, 增加國家財富收效快多了。可是事與願違,各營運商紛紛延後開台, 與十餘年前大哥大執照發放之後,各營運商都拿出渾身解數搶著開台相比, 不啻天淵之別。政府想憑著發放執照就想一石兩鳥既收得以億為單位的執照費用, 又可達到政策目標,一本萬利的算盤打得嘩啦嘩啦響。從技術面看,WiMAX 絕對 遠遠超過 Wi-Fi,但技術優越並非成功的保證。與Wi-Fi無線網路運作於不需執照的 無線電頻段不同, WiMAX 運作在需要執照的頻段,因此Wi-Fi成功的經驗無法套用在 WiMAX 上,如果沒有新的變數,政府打的如意算盤只怕是鏡花水月,竹籃打水一場空。 公眾的無線寬頻網路,背後需要有一個強力的營運商投資興建整個網路,維持營運, 其投資及營運都需以億為單位的資金支持。一家能涵蓋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全區營運商 需要數十萬以上每月至少貢獻數百元的使用者才能達到損益平衡,不致虧本。試想, 我國現階段能有這麼多的行動數據使用者嗎? 從各縣市的M-Taiwan計畫中建置的實驗 公眾Wi-Fi 網路經驗中即可知道,即使是免費,公眾Wi-Fi 使用者也非常有限。 台灣的地理環境狹小,一般人出門在外時,滯留時間不長,願意每個月花費數百元 擁有隨時隨地上網能力的行動資訊使用者極為有限,連一家WiMAX營運商都餵不飽。 在短期內,營運商必須設法加入既有的通訊市場中搶奪使用者, 例如,讓使用者改用WiMAX 打行動電話,或退租ADSL轉而使用WiMAX上網。換言之, 通訊市場的餅尚未因WiMAX 而變大,而WiMAX營運商必須爭食既有的大餅。 可惜的是,如果沒有壓倒性的技術優勢來大幅降低行動通訊的服務成本, 新興的WiMAX營運商要從現有的電信三雄口中奪食,談何容易? 亞太與威寶這兩家 3G行動通訊營運商的處境可為殷鑑。 短期內,國內WiMAX設備製造商難以仰賴國內 的 WiMAX 營運商提供養分,只能仰賴國外的WiMAX 市場,終究難以一圓技術領導者的美夢。 政府在3G 及WiMAX 的執照發放上撈得數百億的標金,對於政策目標之達成有害無益。

3.7 小結

決定一項技術能否成功的商業化,往往不僅僅依靠技術的優越性,法規面及商業面常常 擁有更大的影響力。作為資訊專業人員應該已經看過太多被微軟擊敗的慘痛實例。 具有壟斷特性的電信業更是如此。不能單純的從技術面去看一項新技術預測其發展 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