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 題:網路互連及接續安排
研提單位 固網規劃小組競爭政策分組
代 表 連召集人耀南、劉副召集人孔中
編 輯 冷台芬
聯 絡 人 徐國根
Tel (02)2343-3921
Fax (02)2343-3938
E-Mail kghsu@dgt.gov.tw
 

子題1.1:網路互連原則 Y + + - - ^ ^

  • 子題1.1.0:其他
  • 子題1.1.1:網路互連基本原則
  • 子題1.1.2:網路介接點(POI)設置原則
  • 子題1.1.3:網路互連技術規範原則
     

    子題1.2:網路互連計費原則 Y + + - - ^ ^

  • 子題1.2.0:其他
  • 子題1.2.1:網路細分化及各項元件成本計算
  • 子題1.2.2:網路互連計費
  • 子題1.2.3:接續費成本計算原則
  • 子題1.2.4:市話用戶線成本計算及分攤原則
     

    子題1.3:通信費歸屬原則 Y + + - - ^ ^

  • 子題1.3.0.1:通信費訂價原則
     

    子題1.3.1:市內通信費歸屬原則 Y + + - - ^ ^

  • 1.市內通信網路間相互通信時,其通信費由發信端統一收取,營收歸屬發信端業者,發信端應支付受信端業者接續費。
     

    子題1.3.2:長途通信費歸屬原則 Y + + - - ^ ^

  • 1. 使用長途通信時,其通信費之歸屬及攤帳原則如下:
     

    子題1.3.3:國際通信費歸屬原則 Y + + - - ^ ^

  • 1.使用國際通信時,其通信費之歸屬及攤帳原則如下:
     

    子題1.3.4:出帳及呆帳處理原則 Y + + - - ^ ^

  • 固定網路業者應向其用戶出帳,並不得因呆帳之發生而免除其支付其他電信事業相關費用之責任。
  • 用戶在選用長途或國際通信事業通信時,即為該長途或國際通信事業之用戶。
     

    子題1.3.5:帳務資訊之提供原則 Y + + - - ^ ^

  • 電信事業應設置呼叫記錄設備或其他適當措施,以提供並驗證雙方呼叫記錄。
  • 若市內通信網路事業對長途及國際通信網路事業提供之帳單處理服務時,應符合無差別待遇之原則。
     

    子題1.4:電信事業網路互連協議架構 Y + + - - ^ ^

  • 子題1.4.0:其他
  • 子題1.4.1:互連協議程序
  • 子題1.4.2:互連協議書架構
  • 子題1.4.3:互連爭議處理原則
     

    子題1.5:網路平等接續原則 Y + + - - ^ ^

  • 子題1.5.0:其他
  • 子題1.5.1:平等接續原則
     

    參考說明資料: Y + + - - ^ ^

  • 1.1 網路介接點(POI)之設置原則
  • 1.2 電信事業經營者對於設置網路介接點(POI)之責任,權利與義務
  • 1.3 設置網路介接點(POI)之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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