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市場之開放
應鼓勵先進電信網路建設
  • 政大資科系 連耀南
      • 交通部電信總局為開放固定電信網路市場,邀集了產、官、學界之專家分成開 放策略、競爭政策及工程技術三組,共同規劃開放作業之各項方案,供電信總 局於制訂管理規則時作為參考。電信技術非常複雜,參與規劃的專家並未奢望 能在短時限內做出最完善的規劃。但我們可以預見,事先審慎的規劃必能對我 國的電信基礎建設做出一定的貢獻。(行動電話即因開放前未進行類似規劃, 以致開放後爭議不斷。)
      • 開放的執照種類及其數量係大家所關心的規劃重點之一。目前開放策略分組暫 時規劃出綜合、國際、長途、及電路出租四種執照。持綜合執照者可經營市內、 長途、及國際等三項電信業務。此外,並未開放專營市內電信業務之執照,其 主因乃係經營市內電信業務投資大,回收慢,應准許其經營長途及國際電信業 務以資挹注。因此建議開放綜合業務執照予有意經營市內電信業務者。
      • 再者,各類執照應開放多少張?此議題關係著開放電信市場政策的成敗、國家 未來競爭力的高低、及各家業者數千億年營收之盈虧,因此備受關注,爭議也 較多,其主因是:無法引用任何學理以求得最好答案;而且與競爭執照之業者 所牽涉的利害關係太大,競爭者之間幾無妥協餘地。在開放政策分組會議上, 因參與投票者大多是有意參與競爭的業者,其結果全為業者所主導,並不一定 符合全體國民之長期利益。(投票時,中立專業人士之出席率與票數比重都不 高,其結論為業者所主導,不足為奇。)此初步結果出爐後,部分規劃小組成 員及其他關心電信政策的人士都持續有異議,因此在進行最後決議的規劃小組 全體會議上,引發激烈的討論。
      • 目前開放政策分組經投票決議向規劃小組提出的建議是:盡快開放不限張數之 電路出租業務執照,於既定時程開放兩張綜合業務執照,開放後三個月,另外 開放兩張長途電信業務及三張國際電信業務執照。
      • 對此項建議,支持者之論點是:盡快開放長途及國際電信業務可降低長途及國 際電信費率、增加國際競爭力、加速建立亞太電信中心的地位。反對者之論點 是:此種開放政策必導致所有新業者放棄或減緩網路建設,而競相投注於省時 省力的長途及國際電信業務,原因乃在於:長途電信及國際電信業者可向電路 出租業者承租電路即可營運,而不須自行建設網路。
      • 綜觀電信市場概況,國內除中華電信外,尚有中油、台電、臺鐵等單位擁有專 用長途光纖網路,於獲得電路出租執照後,即可出租其長途電路。至於國際電 路方面,恐怕只有外國大電信公司方有能力提供,國內新電信業者毫無參與建 設之機會。 在市內電信網路方面,則是硬碰硬的功夫,一則除中華電信之外, 沒有其他既有電路可供運用,二則其建設牽涉到挖馬路、建管溝等投資大回收 慢的問題,除非硬性規定,否則業者主動投資的意願不易判定。綜而言之,目 前之建議恐怕缺乏足夠之誘因以鼓勵新業者自建新網路。反之,如延後開放長 途及國際業務執照,或只開放綜合業務執照、並限定市話網路建設之時程,則 綜合業務之經營者將有機會自長途或國際電信業務中獲利以挹注建設市話網路 之投資。
  • 現有數個不同方案被提出:
    • 一、開放兼營長途及國際電話執照,但不開放專營長途或國際電信業務之執照。
      • 本方案之著眼點是:經營國際電信業務者很需要兼營長途電信業務, 否則消費者將需要透過三個不同的服務提供者方能獲得國際電信服務。
    • 二、將長途及國際電信業務執照之開放時程延後,與綜合業務執照之開放時間 相隔至少十八個月,俾使綜合業務執照之持有者,有充裕時間建設市內電信網 路建設,而後再全面開放競爭。
    • 三、只開放綜合業務執照,而且限定業者必須按規定時程自建市內電信網路。
    • 四、只開放綜合業務執照,且不限自建市內電信網路。
      • 持此觀點者認為將來電信之技術進步極快,不宜以舊有技術之觀點硬 性劃分為市內、長途、及國際電信業務。至於業者可自行規劃是否要自建網路, 審議委員於審議執照時,可按其自建網路之承諾給予適當之評價,即可達成鼓 勵業者自建網路之目的。
      • 我們認為由大部分業者投票決議所得的建議案是較為符合業者的利益,但不見 得最符合全體國民的利益,本文將由消費者之立場提出一些意見。電信業務之 開放當優先考慮最符合全體國民長期利益的方案,我們不盡然同意以降低長途 及國際電信費率作為固定網路開放之最重要目標。雖然這是一項重要考量,但 現在這些費率之所以高昂並非全然是缺乏競爭之故,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交 叉補貼」,由長途及國際電信業務中所獲得的超高利潤去補貼因低價而大幅虧 損的市內電話;另一重要因素是國營公司特有的低效率及對其國家之財政貢 獻。當然中華電信經營效率也需改進,但以降低長途及國際電信費率作為加速 開放各項電信業務之主要目的,並不一定能帶給全體國民最高的長期利益。如 須降低這些費率,只需進行資費合理化取消或減低交叉補貼之幅度、以及讓中 華電信民營化並引進現代企管精神即可。另一個更簡單的辦法是:一方面適度 調高市話月租費,一方面調降長途及國際電信費率。這些方案都是簡單可行, 不須大幅改變現行政策。
      • 基於這些認知,我們認為這波開放電信業務之目的應該在於引進更多投資與更 先進之技術,以加速我國的電信建設。我國之電話普及率已相當高,我們未來 的電信建設應著眼於構建寬頻骨幹網路與進接網路,以及引進更先進的電信服 務技術。這些都是要加速我國進入資訊化社會所必需。而這波電信業務開放, 將是唯一可以引導所有電信業者配合國家電信政策進行先進網路建設的機會, 我們能錯過嗎?
      • 業者以追求利潤為己任,我們不能期待他們拋棄立場,投資做慈善事業,因此 我們在此呼籲參與規劃的學者專家與機關代表積極參與規劃並審慎的考慮所提 出的各項方案,找出對全國國民最有利的方案。在此也期望主管官員發揮施政 魄力,以維護全體國民利益為前提,充分考量各方的意見以平衡電信業者單方 面的意願,做最明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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