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FN/CM013
召集人 | 連耀南教授
副召集人 | 劉孔中教授
編輯 | 冷台芬、凌玉芳、彭集友、陳修賢
秘書 | 葉永泰、荊宇珍
記錄 | 凌玉芳、徐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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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席報告:今日會議以電信總局文件編號:FN/C1/W001/R1建議書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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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題1.2.4接續費之暫行費率(FN/C1/W001 電信總局)修改為1.2.5。 |
討論子題1.2.5,爾後主席與會者一致同意刪除子題1.2.5。 |
(二)、子題1.3.0.1 通信費訂價原則(FN/C1/W001電信總局) |
(三)、子題1.3.1 市內電話通信費歸屬原則(FN/C1/W001電信總局) |
(四)、子題1.3.2 長途通信費歸屬原則「FN/C1/W004中華電信公司」取代「(1) FN/C1/W001 電信總局」之提案。 |
1、「(1)FN/C1/W001」內容修正為:市內通信網路用戶撥叫長途通信時,通信費由長途通信網路事業向選用其網路之用戶收費。通信費營收歸屬長途通信網路事業。 |
2、原記錄(2)內容修正為:長途通信之發信及受信,長途通信網路事業應支付市內通信網路事業之接續費。【蔡炳煌提議,一致同意】 |
(五)、子題1.3.3國際通信費歸屬原則(FN/C1/W001 電信總局) |
修正內容(1)、(2)及刪除內容(3)。【蔡炳煌提議,一致同意】 |
1、使用國際通信時,其通信費之規屬及攤帳原則如下: |
(1) 市內通信網路用戶撥叫國際通信時,通信費由國際通信網路事業向選用其網路之用戶收費。通信費營收歸屬國際通信網路事業。 |
(2) 國際通信之發信及受信,國際通信網路事業應支付市內通信網路事業或長途通信網路事業接續費。 |
(六)、子題1.3.4出帳及呆帳處理原則(FN/C1/W004中華電信公司) |
經討論後,主席裁決以中華電信之版本為主,與會者一致通過。 |
(七)、子題1.2.4市話用戶線成本計算及分攤比例(中華電信公司提案) |
(八)、帳單委託處理原則(太平洋電信公司劉立三提案,公眾電信處張峻銘修正,冷台芬再修正,一致同意) |
市內通信網路事業對長途及國際通信網路事業提供之帳單處理服務,應符合無差別待遇之原則。 |
(九)、子題1.1.1網路互連基本原則(FN/C1/W002 和信電訊、太平洋電信)摘要:3【冷台芬修正,一致通過】 |
1、市場主導者對本身原有之通信或所有經由其網路接續之通信,在網路功能、價格、品質及服務應採公平處理原則,不得為差別待遇。 |
(十)、子題1.4.1互連協議程序(FN/C1/W001電信總局) |
時間:六月二日星期二上午9:00,地點:電信總局,討論事項:議題「網路互連及接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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