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網規劃小組競爭政策分組第五次會議決議案記錄
召集人 連耀南教授
副召集人 劉孔中教授
主席 連耀南教授
編輯 冷台芬、凌玉芳、彭集友、陳修賢
秘書 葉永泰、荊宇珍
開會時間 9:30 - 17:30 03/31/1998
開會地點 中華電信公司業務大樓1001會議室
清點人數 應出席人數68人,實際出席人數42人
 

摘要:本次會議針對中華電信公司之議題建議書進行討論與確認。遠傳電信之議題建議書之相關內容因在前幾次會議已有討論,所以由遠傳電信撤回其議題建議書。美國世界通訊公司所提之議題建議書的內容尚有爭議,且有部份中華電信會將其建議一併考量後再提出建議書付予討論。 Y + + - - ^ ^

 

主席報告:為使會議進行順利,同時節省與會者時間,若建議書提案人不在會場,且無人代替說明建議書內容時,將不予討論。 Y + + - - ^ ^

 

秘書處報告:有鑑於建議書提繳數量與時間限制之問題,將下列兩項議題之建議書截止日期延後。 Y + + - - ^ ^

  • 網路互連及接續安排:4月20日
  • 電信會計作業規範:4月7日
     

    壹、第四次會議記錄確認 Y + + - - ^ ^

  • 一、 會議記錄修正
  • 二、盧聯生教授發言記錄修正:
  • 三、會議記錄確認。
     

    貳、議題建議書討論(文件編號:FN/C0/W002/R2,中華電信公司提案) Y + + - - ^ ^

  • 1. 子題2.1:各項普及服務項目之成本計算公式
        • 二、海岸電台服務:包括船舶急難救助服務。但不包括船舶公眾通信服務。
      • 修正為:社會公益電話服務包括下列電話服務:
        • 一、免費緊急電話服務:包括火警、緊急救護、報警與交通事故專線服務。現階段以110、119為限。
        • 二、海岸電台服務:包括船舶急難救助服務。但不包括船舶公眾通信服務。
  • 2.子題2.2:電信事業營業額分攤普及服務成本之計算
    • (1)子題2.2.0修正案【劉孔中提議、冷台芬附議、一致通過】
      • 原子題內容為:營業額 = 第一類電信事業之營業額 + 第二類電信事業之營業額 – 普及服務項目之營收
      • 修正為:電信事業營業額分攤普及服務成本之計算,應扣除普及服務項目之營收。
    • (2) 子題2.2.1與2.2.2修正案【劉孔中提議交付中華電信研究後再提案、一致通過】
      • 由於第一類與第二類是否分攤普及服務之成本、營業額須包括哪些項目才能符合公平或效率原則,以及擔負成本究竟應從消費者之角度分攤或從使用國家資源之角度來分析,尚無交集,因此需由與會者研讀相關資料後,再提案討論。
     

    參、議題建議書討論(文件編號:FN/C2/W003,美國世界通訊公司提案) Y + + - - ^ ^

  • (1)子題2.2.0.1與2.2.0.2
    • 因中華電信會在子題2.2合併提案討論普及服務成本所需分攤之業者及營業額之項目,所以予以延遲討論,美國世界通訊公司同意。
  • (2)子題2.3.0.1
    • 目前各與會者因尚難建立共識,主席建議撤銷該子題提案,美國世界通訊公司同意撤回該子題提案。
  • (3)子題2.4.0.1與2.4.0.2
    • 因內容與子題2.5較為相似,電信總局江亮均建議在討論子題2.5時,一併討論,美國世界通訊公司同意。
  • (4)子題3.7.0.1
    • 受普及服務基金有設立之問題,為避免“基金“兩字造成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困難,電信總局江亮均建議刪除,美國世界通訊公司同意撤回該子題提案。
     

    肆、議題建議書討論(文件編號:FN/C2/W002,遠傳電信提案) Y + + - - ^ ^

  • 遠傳電信之議題建議書之相關內容因在前幾次會議已有討論,所以由遠傳電信撤回其議題建議書。
     

    伍、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Y + + - - ^ ^

  • 主席宣佈:下次開會時間為4月2日,地點台電公司台電大樓。
  • 下次議題:競爭秩序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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