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網規劃小組競爭政策分組第三次會議決議案記錄
召集人 連耀南教授
副召集人 劉孔中教授
主席 連耀南教授
編輯 冷台芬、凌玉芳、彭集友、陳修賢
秘書 葉永泰、荊宇珍
開會時間 9:00 - 17:30 03/03/1998
開會地點 中華電信公司業務大樓1001會議室
清點人數 應出席人數67人,實際出席人數41人
 

摘要:本次會議決議可分為議題子題確認,以及建議書之討論。目前各項議題的子題已確認,若有意見仍可提出。另外,由於中華電信願意將建議書部份子題重新修改後再提出,而且會議時間不足,因此下次再討論中華電信及他家業者之建議書。 Y + + - - ^ ^

 

主席發言: Y + + - - ^ ^

  • 一、此次會議主要工作分為確立各項議題的子題,以及各議題的實質討論與三件建議書之討論。為讓會議記錄能掌握會議內容,免除煩瑣記錄,決定由秘書摘錄各位發言者之內容作為會議記錄,並為避免重要內容會發言有所遺漏,煩請發言者務必詳報單位與姓名,若有重要發言必須列入記錄,請將發言寫成發言條送至秘書處。
  • 二、 依據會議規則,會議進行實質討論時,技術性提案需3/4與會者同意方為通過,進行投票時需以書面方式投票,反對者需寫明反對意見。
  • 三、 為使會議進行順利、節省時間,建議針對各建議書討論時,共同協議後修改成一完整的建議書,再以包裹表決方式對該建議書進行表決。
  • 四、 議題的子題確認為聯席會,議題成員皆有投票權。建議書討論時只有議題代表有投票權,其餘為列席人員,無投票權。
     

    壹、第二次會議記錄確認 Y + + - - ^ ^

  • 一、 原記錄「七、電信總局江亮均先生簡報『普及服務基金管理辦法草案』(略)。(一)討論內容紀要:1.陳本能:.......」,應更正為「七、電信總局江亮均先生簡報『普及服務基金管理辦法草案』(略)。(一)討論內容紀要:1.陳平能:.......」。
  • 二、 會議記錄確認。
     

    貳、議題之子題討論: Y + + - - ^ ^

  • 主席:此次建議書是由正副召集人、電信總局、秘書與編輯共同參與討論,由電信總局提出(文件編號:FN/C0/W002/R1),建議各位可以此建議書做討論,擬定議題之子題。
  • 1.議題一、網路互連及接續安排的子題之確認:
  • 2.議題二、普及服務成本的子題之確認:
        • 2.5.1.3: 先進電信服務淨成本之計算與補助方式
    • 修正為:
      • 2.5.1:先進電信普及服務之考量
        • 2.5.1.1: 先進電信普及服務之定義
        • 2.5.1.3: 先進電信普及服務淨成本之計算與補助方式
  • 3.議題三、電信會計作業規範子題之確認:
    • (1)各子題順序調整
    • 【盧聯生提議、多數人附議、一致通過】
    • 原子題為:
      • 3.1:財務報表編制準則(.............)
      • 3.2:會計分離之標的
      • 3.3:如何執行會計作業規範............
    • 修正為:
      • 3.1:如何執行會計作業規範............
      • 3.2:財務報表編制準則(.............)
      • 3.3:會計分離之標的
    • (2)子題3.4.3.1:營運成本分離方法之增修
    • 【吳政淦提議、劉崇堅附議、多數人附議、一致通過】
    • 原子題為:
      • 3.4.3.1:營運成本分離方法
    • 修正為:
      • 3.4.3.1: 營運成本分攤方法(設備、人事、維修、事務)
    • 刪除:
      • 3.4.3.1.1:設備成本分攤方法
      • 3. 4.3.1.2:人事成本分攤方法
      • 3.4.3.1.3:維修成本分攤方法
      • 3. 4.3.1.4:事務成本分攤方法
  • 4. 議題四、競爭秩序之維護子題的確認:
    • 各項子題以提供參與者提案的充分討論空間為原則,因此子題4.2.4與子題4.2.5與予保留,各項子題全部通過。
     

    參、 議題二建議書之討論: Y + + - - ^ ^

  • 1. 議題二:普及服務成本計算(文件編號FN/C2/W001):研提單位:中華電信
  • 清點人數:應出席人數33人,實際出席人數19人
    • (1)子題2.1.1不經濟地區之界定與劃分方式
      • 由於不經濟地區之區域尚未明確界定,並且遺漏“意願“兩字,因此由劉孔中提議擱置,投票人數19人,14票贊成,0票反對,提案通過。
    • (2)子題2.1.2可避免成本之項目
      • 受成本增置成本之增列與否,以及可避免營運成本之列舉與可避免資金公式有部份不足之處,中華電信決定重新修改後再提建議書。
    • (3)子題2.1.4棄置營收之項目(是否考慮無形效益)
      • 收入項目增列一項,7.其他相關收入,同時中華電信願意重新整理後再提出建議書
     

    肆、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Y + + - - ^ ^

  • 主席宣佈:由於會議討論時間目前不足,建議於下次再繼續討論中華電信的建議書。另外,希望各位將競爭秩序之維護之相關建議書於3月10日以前送至電信總局。下次開會時間為本月17日,地點同樣為中華電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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